崇拜聚會時間

崇拜聚會時間
週六崇拜 – Chat on SAT週日早堂崇拜週日午堂崇拜聖餐
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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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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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每月第二個主日

崇拜
  崇拜是神與人相遇,其中包括神採取了主動,在崇拜中親自啟示,而人亦從中有回應。人的回應包括了讚美,頌揚神創造奇工及深恩。崇拜是一個神和人共有的慶典。會眾當然應該興高采烈的前來迎見他們的主,高聲讚頌。卻不可忘記神的臨在是高過任何的形式和氣氛,要察看自己的屬靈情況,在主前儆醒認罪,正如先知以賽亞與神相遇中立時知覺到自己的不潔而大喊:「禍哉!」一般。慶典是基於基督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。
  崇拜的對象單獨是神自己,不可沉醉於崇拜的程序和音樂中。不管氣氛的營造是如何的成功和亢奮,會眾必須對準崇拜的對象是神自己,不要陷進捨本逐末,一味追求音樂與氣氛,謹記要準備好去朝見神。崇拜學家Robert Weber 韋柏稱 “Worship is a verb” (動詞) ,說明了崇拜是一種行動,需要人的參與其事。崇拜也是一台戲。齊克果指出崇拜的戲並不只是台上司事人員的演出,讓台下的會眾觀賞。相反地,崇拜應該是台上的領會、講員及台下每一個信徒個別與神的相遇,全心投入,把戲獻給唯一觀眾-神。
  崇拜的心態是獻祭的心態。唱詩、歌頌就是獻「嘴唇」的祭,意味著願意付代價,小心挑選最好的呈獻給神。詩歌是古典或現代新派的皆不是重點,屬於什麼風格和形式也不是關鍵。最重要的是我們以「心靈誠實」來敬拜主。
  崇拜的內容、安排,並不是要「娛樂」會眾。會眾在神人相遇的經歷中要個別的追求神的同在與模造,接受神給予的挑戰。回應上帝的呼召,認罪悔改,行在神的旨意裡。當緊記參與主日崇拜絕非接受服事,得娛樂,而是與神相遇並作出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