捨己

牧者的話

9月14日 鄧雪梅牧師


  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應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凡是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失生命;凡是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,必救自己的生命。」(馬可福音八34-35)
  「捨己」,是門徒訓練的起點,也是每日的操練。但何謂「捨己」?
  許多人以為,「捨己」即否定自己,包括個人價值和人格,因此出現許多不健康的表現,包括認為自己不夠好、不配被愛,無法接受別人肯定,對自己的恩賜能力感到羞愧,不敢使用,過度貶低自己;有人以為表達感受是「太自我」、尋求幫助或照顧自己是「自私」,容易壓抑情緒及需要;有人把事奉當作價值來源,過度服事與燃燒自己,導致身心疲憊;更有人將做基督徒等同於「沒有個人意志」,只求合群與順服,不敢有自己的想法,在群體中漸漸失去個人特色。
  耶穌所說的「捨己」,本質是放下自我為中心的生活方式,選擇以基督為生命的主宰。這並不是否定自我存在,而是拒絕讓「舊我」掌控生命。現代人最大的偶像之一就是「掌控」,以為有絕對掌控,就有安全感,於是將生命價值建立在世界的事物上—外在的成功、財富、地位,營營役役,以為這就是真正的生命。耶穌提醒我們:你以為擁有世界的一切,最終卻失去你最深的本質——你的生命。真正的生命,來自於與神連結,而不是自我膨脹。捨己,是捨去舊的自我、舊的身分認同,並將之建立在耶穌和祂的福音上—效法祂、跟從祂。
  如何能實踐「捨己」?捨己的具體表現之一就是「僕人心態」。在日常生活中刻意選擇服事他人,例如主動承擔小組中的雜務、在家庭中放下權利,選擇愛與包容、在職場中以謙卑態度對待同事。這些行動不只是外在的善行,更是內在自我中心的瓦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