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在光中

牧者的話

1月18日 鄧雪梅牧師


  我在鄉郊長大,黑暗對我來說從來不是抽象的概念,而是每天都會遇見的現實。那時候停電是家常便飯,夜裡伸手不見五指,走路要靠著記憶與直覺。有一次停電,我看到窗框上一條長長的影子,遠看像是一條皮帶。心裡還想著是誰把東西亂放,走近一看,才驚覺那是一條蛇。那一刻我深深體會:光不只是讓人看得見,更是關乎生存、安全與指引。光讓真相顯露,也讓危險無所遁形。
  近年,我愈來愈明白屬靈生命也是如此。黑暗並不只是外在的環境,而是人心裡那些不願面對、不想承認、長期被掩蓋的角落。很多時候,一件投訴、一個衝突、一段關係的破裂,表面看似偶然,背後卻往往是多年累積的問題,只是一直藏在黑暗中,沒有人知道。直到神的光照臨,事情才被揭露,人也才看見自己生命的真實光景。
  聖經說:「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」神的光不是為了羞辱人,而是為了拯救人。光的作用不是讓人難堪,而是讓人得醫治。黑暗能讓蛇看起來像皮帶,也能讓罪看起來像小事;黑暗能讓危險被忽略,也能讓破口被合理化。唯有光能讓我們看見真相,讓我們知道該避開什麼、該修補什麼、該悔改什麼。
  然而,現實中我們常常選擇掩蓋。出於保護、出於面子、出於害怕衝突,我們以為遮蓋是對當事人好,卻忘記教會是一個身體,黑暗若不被處理,就會繼續在黑暗中滋長。遮蓋不是醫治,沉默不是和平,逃避也不是愛。真正的愛,是願意讓光進來,哪怕那光會刺眼、會讓人不舒服,卻能帶來真正的自由。
  如何活在光中?
  活在光中,就是選擇真實,不選擇假裝。活在光中,就是願意被神光照,不怕看見自己的軟弱。活在光中,就是讓真理引導,而不是讓情緒、面子或恐懼掌權。活在光中,就是在教會群體中彼此坦誠、彼此扶持,而不是彼此隱瞞。
  活在光中不是完美,而是透明;不是沒有軟弱,而是不把軟弱藏起來;不是沒有罪,而是願意讓神處理罪。
  願我們都學習讓神的光進入生命的每一個角落,讓真相被看見,讓危險被避免,讓破口被修補,讓生命被更新。因為光帶來自由,光帶來盼望,光帶來真正的生命。